各参保单位:
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、《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》(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号令)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,决定自2021年5月10日起开展2021年度(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30日)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、工伤保险、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申报范围
2021年4月30日前在市本级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且正常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及其参保职工。
二、 申报时间
2021年5月10日-2021年6月15日。
三、申报方式
本次申报工作采用网厅申报为主的方式,各参保单位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线上申报2021年度缴费基数,除个别特殊情况外,线下申报原则上不予受理。
四、申报内容
在职职工个人工资收入(即2020年月均工资),个人工资收入按各险种政策封顶保底后作为本人2021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。
五、申报要求
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是记录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、核定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,涉及每一个职工的切身利益,参保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收入情况应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,保证申报的数据真实有效。
详细申报流程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:http://www.xcylbx.com/xuchang/news/gonggao/webinfo/1613772912202236.htm
2021年5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