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街道办事处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、三国文化产业园区管委会,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:
为大力实施质量强区战略,推动企业整体绩效和能力提高,引导企业追求卓越绩效,促进我区产业振兴,现发布《2018-2019年度魏都区区长质量奖申报公告》,请做好相关组织和申报工作。
2019年4月8日
2018-2019年度魏都区区长质量奖申报公告
为做好魏都区区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《魏都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现就实施2018-2019年度魏都区区长质量奖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和时间
申报范围:制造业(含建筑业)、服务业、农业等行业中的企业或组织,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。
申报时间:2019年4月10日至6月10日。
申报地点:魏都区政府3楼337房间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 依法在魏都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;
(二) 具有先进的质量理念和明确的质量发展目标,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,能够提供优质的产品服务;
(三) 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,从事生产、经营活动的,其质量水平、经营收入、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省、市内同行业前茅,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;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;
(四) 品牌优势突出,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;河南省名牌产品生产企业、驰名商标和服务品牌企业可优先列入评审范围;
(五) 获得各有关主管部门推荐。
三、评审标准
魏都区区长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依据主要依据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》(GB/T19580-2012)、《魏都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》等。
四、申报和评审要求
1、申报。凡符合魏都区区长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,在自愿的基础上,填写《魏都区区长长质量奖申报书》,向魏都区区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。
2、受理。魏都区区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限内,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将受理或不受理结果反馈到申报单位。
3、评审。相关专家评审组依据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》(GB/T 19580-2012)、《魏都区区长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》等要求进行评审。
4、审定表彰。对获得区长质量奖的组织,由魏都区人民政府发文公告,并向获奖组织颁发区长质量奖证书和奖金,奖金为每获奖单位20万元。
五、其他有关事宜
1、区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坚持科学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原则。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,经相关部门推荐,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。
2、可在魏都区政府信息网网站上内查阅,《魏都区区长质量奖申报书》可从网站内下载填报。
3、联系方式:魏都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(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魏都区分局 ),联系电话:0374-3178079,联系人:宋海龙 赵娅丽
魏都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
2019年4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