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(市、区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教育局、财政局,市直有关单位:
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河南省教育厅、河南省财政厅《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豫人社函〔2021〕211号)有关规定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21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对象及申报条件
各地各单位可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河南省教育厅、河南省财政厅《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规定开展推荐工作,申报条件及相关表格可通过河南省人社厅网站下载。
二、推荐程序
1.推荐工作按照行政隶属关系,自下而上、逐级审核上报。
2.推荐单位按照要求,在个人申报、群众推荐、民主评议的基础上,按照民主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遴选候选人,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相应纪检监察部门意见,同时将主要业绩成果等情况在本单位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。
3.各县(市、区)、市直各单位出具推荐报告,报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。
4.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、财政部门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,或组建评委会评审。
三、报送材料
1.推荐报告1份。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、公示情况、联系人及电话等。
2.推荐人选申报材料。《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申报表》2份;推荐人选身份证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原件(审验后退还)及复印件各1份;申报业绩材料复印件1份;所在单位出具考核材料1份(盖单位公章、主管部门签署意见),从德、能、勤、绩四个方面对人选考核,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;推荐人选2018-2020年继续教育合格(不需提供材料)。
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,建议按类装订,不建议合订成一册,不得过度包装。
四、时间安排和要求
1.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9月10日前报送,逾期不报的单位,视为自动放弃推荐。
2.所有复印件需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县(市、区)人社部门、主管单位公章。
3.各地、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,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,合理确定推荐人选,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,一经发现,取消本人入选资格并暂停所在县(市、区)、主管部门下一批次推荐资格。同时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,可通过邮寄、网络等形式进行报送。
4.推荐工作实行责任制。各县(市、区)、各主管单位要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,认真、细致核查确认人选相关证书、获奖、论文等证明材料,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文件内容一致。材料报送地点:许昌创业服务中心A座9楼905房间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。
联系人:王胜楠
联系电话:0374-2621126
邮 箱:xczj2621126@163.com
2021年8月30日